院学字(2011)06号
为进一步加强院风建设,规范学生行为,杜绝由学生酗酒出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纪事件,根据《JinNianHui.com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JinNianHui.com学生安全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学院重申,在全院学生中实施禁酒制度,并根据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卫生部令第80号)》,精神,对在校学生实施禁烟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,做到令行禁止。全院学生要严格遵守如下纪律:
(1)严禁学生在校期间饮酒。包括严禁在校期间接待来客时招待饮酒、接受宴请饮酒。
(2)严禁学生假借名义饮酒。包括严禁学生在校期间借节假日、老乡或同学过生日、外地亲友同学来校等各种名义饮酒。
(3)学生毕业聚餐,可以同意学生少量饮酒,前提是辅导员必须到场,并控制饮酒总量,聚餐后组织学生安全到达学生宿舍,并确定专人负责酒后人员到达宿舍后的行为,确保不因毕业会餐产生任何不良影响。
(4)对于违反本规定进行饮酒的同学,将视酒后造成的影响,给予通报批评、警告、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。因饮酒造成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,在校纪校规规定的处分决定基础上,给予加重处理,酒后出现抢劫、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等触犯法律行为者,将一律给予开除处分,视行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,赔偿所有经济损失。对于一同饮酒的同学,凡其中一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,其他共同饮酒人员一并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(5)禁止学生在公共场所吸烟。吸烟有害健康,被动吸烟危害更大。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(卫生部令第80号)》,也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。为此,JinNianHui.com决定,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,JinNianHui.com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校内、外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,并倡导毕业生离校后继续远离烟草。本禁令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:包括各类报告厅、教室、会议室、图书馆、见习实习工厂、书店、展览馆、博物馆等在内的校园内外所有学习和工作场所;学生宿舍(含驻厂实习生宿舍)、食堂、宾馆、招待所、餐厅、咖啡厅、公共浴室、理发店、美容店、医院(候诊室)、候车(机、船)室、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服务场所;体育馆(运动场)、游泳场(馆)、公园等公共休闲健身场所等;商场(店)、邮电、金融等营业场所。
二、完善配套制度,强化内部管理。各位辅导员和院学生会、各班班委、各班团支部要从维护JinNianHui.com学生形象,维护学生健康,杜绝酒后不良行为发生的高度,充分认识实施禁酒、禁烟制度的重要性,坚持禁酒、禁烟工作包保责任制,实行班级辅导员负总责(学生会由团总支书记负总责),班长、团支部书记各负其责,明确各班班级两委干部具体负责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规定,加强内部监督管理,确保将禁酒、禁烟令宣传到位、落实到位。
三、加强教育宣传,营造浓厚氛围。各位辅导员和各班级要采取召开会议、组织签名等方式,把禁酒、禁烟制度各项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同学,做到人人皆知、时时遵循。校、院学生会干部、各社团负责人、各位学生党员要以身作则,带头学习、遵守禁酒、禁烟制度。公寓值班辅导员通过走访学生宿舍、张贴禁酒、禁烟令通知、设置警示牌等形式,广泛宣传报道禁酒制度的有关要求和违规处理办法,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。做到酒烟禁令,人人皆知;禁止烟酒,人人有责。
四、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责任追究。全院各班都要加强监督检查,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。院领导、院团总支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接到的实名电话举报和电子信箱举报,都要认真进行受理,学院还要结合辅导员进公寓值班,对学生酗酒事件经常性组织开展明查暗访。对违反禁酒、禁烟制度的人员,对违反禁酒、禁烟规定但未造成果的,第一次给予诫勉谈话,责令写出书面检查,取消当年度评先选优评助资格;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,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。凡造成恶劣影响、贻误工作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,造成违纪等其他严重后果的,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件加重进行处理。同一班级累计发生三次(含)以上违反禁酒、禁烟制度行为的,取消该班当年度评先选优资格,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班级辅导员、班长、团支书和该班校、院学生会干部的责任,取消其当年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和“优秀毕业生”、“省级双选生”等资格。